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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职能职责按照《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字〔2019〕58号)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协助县市党委考察残联领导班子和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县市以上残联(协会)领导干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残联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

  7.承担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育就业组织联络信访科、康复宣传文体信息科。

  所属单位1个,是:红河州残疾人服务中心,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1.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造福全州广大残疾人的实践成果。持续开展“清澈的爱”党建品牌创建、团结引领残疾人“格外自觉听党话,格外坚定跟党走”教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2.全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把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十五五”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强动态监测,做到及时、准确发现,精准、有效帮扶。聚焦重度残疾、老残一体、病残一体、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持续稳定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全兜。强化分类施策,分层分类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全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3.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教育工作。持续巩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成果,认真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积极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集中就业和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年内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养和训练700人,稳定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300人,逐步的提升残疾人就业率。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力度,协助教育部门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为各类残疾学生提供多层次、有质量的教育,资助230名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

  4.切实抓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红河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加强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制度衔接,持续高质量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有康复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得到康复,实现7岁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率85%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85%以上。加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红河州残疾人康复中心(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结为医联体。

  5.加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和有关要求,运用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配合民政部门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善和管理服务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6.千方百计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深入推动更多惠残、助残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做好各级人大、政协换届中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亲友推荐工作,努力营造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治环境。健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残疾人救助工作机制,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律师坐班、领导包案等信访制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弥勒湖泉公园无障碍环境提升改造规划设计,确保年内建成云南省首个无障碍公园。

  7切实强化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注重宣传阵地建设,围绕全国助残日等各类残疾人“节日”开展宣传报道。深入推动残疾人自强典型宣传工作,加大残疾人工作者选树力度。加强对越残疾人事务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残疾人故事,宣传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促进两国民心相通,增进残疾人健康福祉。积极实施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基地建设,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开展好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广泛组织并且开展残疾人群众健身体育活动,加强残疾人运动员苗子筛查和培训,组队或选送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各类残疾人运动会,力争取得突破性成绩。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实有车辆超编制车辆原因: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实有车辆云G975P1,属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均为无障碍车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配备各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专用于为残疾人提供出行服务,为残疾人营造出行便利化环境所必需。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296,1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37,180.00元,政府性基金17,4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营收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另外的收入59,000.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972,932.10元,根本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期间的部分项目力争在2025年完成指标任务,比如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等,同时新增加了残疾人之家、居家托养服务、无障碍公园建设、喜憨儿就业示范点补助、红河州“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新项目,故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比2024年增加了7,310,000.00元;二是增加了其他收入59,000.00元,属社会捐赠收入,用于残疾人康复筛查和困难残疾人补助经费所致。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237,18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2,237,18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37,18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4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13,932.1元,主要缘由分析: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期间的部分项目力争在2025年完成指标任务,比如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等,同时新增加了残疾人之家、居家托养服务、无障碍公园建设、喜憨儿就业示范点补助、红河州“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新项目,故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收入比2024年增加了7,310,000.00元。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296,18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37,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42,1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54,367.9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退休2名人员,减少了人员社保缴费、公积金缴纳以及相应的公用经费;二是减少了一辆车,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经费;项目支出18,495,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568,300.00元,根本原因分析: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期间的部分项目力争在2025年完成指标任务,比如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等,同时新增加了残疾人之家、居家托养服务、无障碍公园建设、喜憨儿就业示范点补助、红河州“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新项目,故2025年项目支出比2024年增加了7,310,000.00元。

  1.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67,89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支出8,32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支出。

  3.20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支出3,759,438.00元,其中:(1)2081101行政运行支出2,664,438.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2,246,075.00元,用于公用经费运行支出418,363.00元;(2)2081105残疾人就业支出1,045,0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教育、就业、维权、信访等各项经费支出;(3)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红河州“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经费。

  4.210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37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2210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82,148.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400,000.00元,有残疾人康复救助、融媒体建设合作经费、残疾人文艺汇演经费、残疾人互助自助中途失聪者服务基地建设经费、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补助、残疾人之家建设、居家托养服务、无障碍公园建设、喜憨儿就业示范点补助等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各项财金支出;

  7.2081104残疾人康复支出——2025年其他资金收入59,000.00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各项经费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28,2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28,2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235.00元,较上年减少19,765.00元,下降17.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下降51.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公务接待费每年递减的规定。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8,235.00元,较上年减少1,765.00元,下降2.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235.00元,较上年减少1,765.00元,下降2.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截至2024年年底时单位将一车辆无偿划转给其他单位,2025年我单位保有车辆减少1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765.00元。

  1.融媒体建设个数不少于1个。通过扶持州残联融媒体建设,使残联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3.康复资金救助的残疾人数量不少于200人。为0—14岁家庭困难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验配、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服务,为成年肢体残疾人提供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服务,增强自理及社会参与能力,基本实现应救尽救;通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经济困难家庭7岁以上残疾儿童或成年持证残疾人(含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有效改善其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活动参与能力。

  4.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个数不少于1个。通过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发现和培养一批具备较高专业艺 术水准的特殊艺术人才及残疾人文化艺术领军人物,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不断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增强残疾人主动融入社会的信 心,助推全省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5.密切同各类残疾人的联系,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保障5个专门协会活动开展。

  6.完成残疾人之家建设全州8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更多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7.通过实施残疾人临时救济及慰问,帮助突发困难的残疾人及家庭及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关注落到实处。

  8.居家托养服务不少于200户,通过托养残疾人,减轻家庭负担,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11.通过建设残疾人“乡村振兴”基地4个,助力残疾人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发挥,帮助残疾人实现乡村就近稳定就业,促进残疾人增收。

  12.无障碍公园建设2个,在蒙自南湖公园、弥勒湖泉公园建设无障碍改造,服务更多残疾人。

  14.通过建设和扶持我州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个,提升我州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

  15.通过对我州先进典型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人才实施奖励和帮扶,发挥优秀就业创业残疾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州残疾人就业。

  16.康复中心设备购置1套。加快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与运营,使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残疾人康复服务。

  17.假肢装配140人。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假肢装配工作,鼓励残疾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

  19.通过帮扶,进一步规范盲人按摩店建设不少于14个,提升盲人按摩店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1.通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提升我州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更加广泛的就业。

  22.开展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外交思想,拓展与越南残疾人事务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为构建中越命运共同体作出云南贡献开展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

  23.开展《残疾人证》评残鉴定医师培训人员不少于150人。贯彻执行《云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残疾评定鉴定医师培训,确保医师类别和布局合理,持证上岗。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州对下转移支付:州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州残联机关、州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州残联机关、州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残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行政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人员经费基本支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4,99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12.00元,根本原因一是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退休2名人员,减少了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运行经费;二是减少了一辆车,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经费;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三公”经费每年递减的规定。其中:办公经费36,000.00元,水费2,772.00元,电费5,400.00元,邮电费8,000.00元,物业管理费9,720.00元,差旅费67,0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23,412.00元,公务接待费7000.00元,工会经费36,725.00元,福利费45,906.00元,公车购置及运维费38,235.00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15,800.00元,其他交通费13,4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3.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25,635,289.68元,其中,流动资产15,356.69元,固定资产20,750,762.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非货币性资产4,869,17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3,527.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69,237.31元(包含新购固定资产210,000.00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19,559,237.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无偿划转)车辆1辆,账面原值316,818.8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