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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

  “采购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院医疗专项、物流系统模块设计服务”(招标编号:GXCZ-C-24290481)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响应。

  1.2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院医疗专项、物流系统模块设计服务

  1.4项目概况: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8367.56平方米(87.55亩),总建筑面积128133.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0698.6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7434.9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316.73平方米,建设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楼及相关附属用房。

  1.5采购范围: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院医疗专项设计服务,包括:①医用净化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②物流传输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③医用气体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④污水处理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⑤辐射防护工程等其他医疗专项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采购需求中的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供应商不得拆分,不得分包,不得缺项漏项。

  1.6服务范围:医疗专项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续施工相关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出具审查合格书;负责设计过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完成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向卫健部门报送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对审查意见做修改,并通过卫健部门审查及专家评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所涉及的相关图纸设计工作;参加负荷试运行、通电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采购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并配合图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一定要满足本次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报价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①医疗专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续施工相关的设计服务;

  ⑥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⑦与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功能一体化统筹谋划,能与现有EPC总包方设计单位衔接及配合。

  1.8设计周期:50 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并通过图审】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问题导致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问题导致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1.9服务地点:玉溪市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中心路西南侧(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新址)

  1.10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满足本项目初步设计确定的功能要求、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任部门的审查,施工图满足施工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1.1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4另外的事项:本项目采购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来管理,在设计的具体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图审及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成交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优化设计合理性建议、意见,应积极采纳并无偿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等及时修改完善,做好施工全套工艺流程服务。

  2.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3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示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4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新设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供应商应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上的问题等不良记录;

  2.7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9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3.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00(北京时间),致电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B 座 2808 室 电话 邮箱:)办理报名。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获取途径:在八戒公采网()-玉溪市限额标准服务市场网站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及变更公告等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1)供应商登录八戒公采(,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并非报名资料;

  (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时在八戒公采(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4)请注意:在八戒网上填报的价格即为供应商的成交价格,请填写供应商自己的报价而不是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同时请注意填报的截止时间。

  4.1响应文件(纸质)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和竞争性磋商地点:玉溪市科创大道9号中电大楼内114室(数字玉溪运营中心内)

  5.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上述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本项目需到现场二次报价,本次磋商、最后报价预估时间2024年10月29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到达玉溪市科创大道9号中电大楼内114室(数字玉溪运营中心内)等候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未按时到达磋商地点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云南省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八戒公采(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